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题:新闻分析:护好“水缸子”才能喝上放心水
新华社记者高敬、王子铭
饮水安全,关系你我。
我们的“水缸子”——水源地保护情况如何?城市供水水质咋样?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针对饮用水安全问题,报告指出,要突出抓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
“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一个综合工程。”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说。他表示,保障饮用水安全,首先就是要管好水源地,之后从水源地到居民用水之间还涉及引水渠道、供水管道、自来水厂等环节,甚至一些居民小区的水塔等设施,也会造成饮用水的二次污染。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各地各部门依法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2018年县级及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达到95.5%。2016年至2018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广大农村地区共1.73亿人受益,重点解决160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报告同时指出,当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存在风险隐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短板。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农村地区,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
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时发现,南充市南部县燕子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取水口下游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有生活污水与雨水混排口,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估算每天直排生活污水约2万吨,在二级保护区内形成了明显污染带。
在安徽合肥,执法检查组发现董铺水库科学岛湖滨北路垃圾中转站位于董铺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该中转站渗滤液、淋溶液收集不到位,部分渗滤液、淋溶液直排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保护好水源地,只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第一步。城市供水设施卫生状况等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问题,也被纳入此次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力。
报告称,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尚未出台,一些城市二次供水管理部门和单位权责不清,供水设备日常管理不到位,城镇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存在隐患。
同时,一些城市水质公开的项目、频次、详细程度、覆盖面和及时性不足,难以满足公众对饮水安全的知情权。
如何让法律落到实处?
报告提出,2019年完成排查和整治县级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2020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孙佑海说,饮用水安全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关系到居民健康,在加强监测的同时,各个环节的管理也要进一步细化。
报告强调,依法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管理,加快城镇供水管理机制改革,厘清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和管理维护能力建设。依法定期检测、检查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