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将于2015年2月27日支付
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20”,证券简称为“国债0920”,
是2009年8月27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
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元。
二、本所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26日停办本期债券
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26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5
年2月27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
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
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