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 张欣、唐洁珑
金融科技支持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转型
(一)金融科技的定义
金融科技(Fintech)是信息技术(IT)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非常迅猛,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快速发展,给金融运行效率及金融运行模式都带来一定影响。实际上,在“金融科技”一词中,科技的主体是信息技术,或是信息技术在某一领域的应用,而非信息技术以外的技术1。
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金融科技的内涵不断丰富,不仅包括传统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软件和硬件、网络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也包括当前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金融科技的定义实际上强调新兴前沿技术对金融市场及金融服务业的影响。现在之所以有人认为金融科技就是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是因为在当前环境下,这些技术属于前沿技术。
金融科技强调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这已成为全球共识。从国际研究来看,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将金融科技定义为金融服务中以技术为基础的创新,可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应用程序、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2;国际清算银行认为,金融科技是金融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3。在国内,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其核心和本质在于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4。
(二)金融科技滞后导致美国形成证券间接持有体系
20世纪60年代,金融科技还无法支持美国形成无纸化的证券直接持有体系。因美国证券市场出现纸处理危机,美国证监会曾研究该危机的解决方案,多数人赞同直接采用金融科技建立无纸化证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通过计算机完成证券处理,让终端投资者直接出现在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实现直接持有。但是,由于以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信息革命刚刚兴起,当时的金融科技不足以支持完全无纸化的证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最终,美国证监会不得不保留纸质证券,通过证券集中存管实现证券的非物理移动,进而形成间接持有的证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基于路径依赖,美国的证券间接持有体系保留至今。
(三)金融科技助力我国建立世界领先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
1. 金融科技在20 世纪90 年代有所发展
20世纪90年代,继个人电脑出现之后,互联网也开始发展,信息技术开始大量应用于商业领域。金融科技也开始应用于证券交易结算领域。中央结算公司的前身——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交”),为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中央证券结算系统,曾考察境外证券交易和结算系统的主要运作方式。国际两大清算系统均实现了证券结算的电子化,证券的交割基于计算机指令在电子化的账户体系实现。考察团认为,电脑化、国际化、无纸化将是证券领域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2. 我国金融科技融入政府债券簿记系统的设计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国债以纸质形式分散托管于证券交易中心等中介机构,国债市场因虚假托管而出现风险。为建立统一的国债登记托管机构,中证交以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为依托,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等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始设计政府债券簿记系统(GSBS),以期为政府债券的发行、登记、托管、结算等环节提供系统技术支持。GSBS在系统功能、数据结构、数据存储及处理方式、系统组成等技术层面都做了详细的论证和规划。GSBS项目是信息技术在政府债券簿记领域的应用,也意味着金融科技开始融入我国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建设之中。
3. 金融科技助力我国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建立
当时,在GSBS项目的基础上,新成立的中央结算公司利用金融科技建立了世界领先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
一是实现债券中央登记、一级托管。金融科技的应用使得债券可以电子形式记载至统一的账户体系之中,实现中央登记;也使得债券持有人被直接记载在债券持有人名册上,实现一级托管。
二是实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一体化。因为债券以电子化形式记载至持有人账户,所以债券的登记确权、托管及结算均可通过集中的账户体系以簿记的方式实现。这既减少了系统的重复建设,也提升了债券市场的运行效率,更有利于监管机构依托统一的账户体系实现风险监测和市场监管。
三是实现债券簿记系统与资金支付体系的有效连接。债券的登记托管结算系统实际上是一个簿记系统,该系统与央行的支付体系有效连接,为实现债券与资金的同步交收奠定了基础,进而能够有效管控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金融科技持续赋能中央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
中国实践
金融科技持续赋能中央登记托管结算体系,有效支持了债券市场的转型升级,不断推动产品服务创新、金融组织形式优化,以及金融市场结构重塑。
从我国债券市场实践来看,在政府债券簿记系统成功建设并投入使用后,金融科技持续赋能中央登记托管结算体系。此时,传统纸质债券已经转型至早期电子债券形式,债券发行、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业务均已实现电子化、数字化,业务效率显著提升,形成的海量业务信息也能够通过强大的软件系统进行采集,并实现了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数据价值的充分挖掘。同时,金融科技有效支持了中央登记、一级托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重塑了债券市场结构,有力促进了债券市场提质增效,助力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
金融基础设施作为数字生态的建设者,主动把握金融科技前沿趋势,在提供数字债券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撑系统运行、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宏观政策操作保障、支持数字监管、提升多类别金融资产服务、维护金融市场平稳高效安全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托中央债券综合业务平台,履行登记托管结算职能,提供数字化服务
作为债券市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开发及服务支持团队的专业优势,拓展金融科技的应用与创新,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建立并持续完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平台,履行中央证券存管(CSD)和证券结算系统(SSS)职能,提供包括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付息兑付、担保品、信息披露等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推进服务数字化转型,促进服务提质增效,并依托中央登记、集中托管职能,支持宏观政策操作、金融资产服务,保障各类业务处理流程的效率和安全性。
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自1999年建成投入运行后,在金融科技应用的推动下,历经了三次重大升级改造,服务渠道不断丰富,服务体验持续优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发展成为债券市场重要的技术设施。
一是发行。开发维护以远程互联网为依托的债券招投标系统,改变非市场化摊派及现场招标发行的落后低效状态,提供集中统一的远程电子化发行支持服务;建成债券簿记建档系统,支持非招标发行;通过京沪深三地债券发行系统与债券综合服务系统远程无缝连接,支持三地无差异发行、数据实时统一管理;依托发行系统、数据直联、“我的统计”三位一体的发行信息传输渠道,形成覆盖一、二级市场的发行数据直联谱系。
二是登记托管。开发、运行管理中央债券簿记系统,提供债券登记、托管、结算、兑付等电子化账务管理服务;支持通过客户端“中债自助对账服务”提供电子化自助账务核对服务,保证持有人资产记录及交易结算账务处理的安全性、准确性。
三是交易结算。建立国内首个券款对付(DVP)结算机制,支持多种交易类型;实现结算后台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前台的直通式处理;通过与大额支付系统对接,提供以央行货币为结算保证的实时全额逐笔的DVP结算服务,消除了债券交易中的本金风险;通过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对接,支持内地与香港债券通业务的DVP结算自动化处理;通过债券自动质押融资等机制为支付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构升级综合业务平台,完善账户体系和服务模式,实现数字化业务新提升
2017年,中央结算公司对原中债综合业务平台进行重构和升级,自主打造功能更完善、架构更合理、技术更先进的中债新一代综合业务平台(以下简称“新一代系统”)。新一代系统于2020年10月正式上线,推动了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以及安全高效的数字化金融系统生态加快形成。
新一代系统实现了业务、技术和管理的提升。新一代系统的网络、安全资源、技术平台、公共服务与运维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以下简称“信创”)水平均达到新高度。
一是打造全新客户管理体系,按照“统分结合”原则构建统一的客户管理平台,整合原体系中同一机构多个客户身份,为客户和非法人产品派发统一编码,实现身份唯一识别和信息集中存储。
二是构建扁平化账户体系,按照不同市场进行分账设置、独立核算,满足主管部门分类监管、风险隔离的需要。
三是重塑账务体系,重塑债券和资金科目结构,实现科目与业务解耦,更加贴合业务处理逻辑,进一步优化账务记载流程。
四是使用国密算法证书进行身份验证、数字签名、信息加密等,支持国密算法对用户口令进行加密及解密,提高金融信息系统风险防范能力,保护金融信息安全,严格贯彻落实国产化要求。
五是拓展基础服务运行时间,针对资金交易明细及余额查询等业务,提供7×24小时服务,便利跨时区境外客户业务办理。
(三)建立高标准IT 核心体系,持续提高风险技防能力,支撑信息系统平稳安全高效运行
金融基础设施需不断完善IT核心体系,保障数据安全,防范系统风险。中央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掌握发行、交易结算、托管等债券全生命周期数据。数据复杂多样,涉及多个领域、多个业务条线的大量明细数据。在存储、交换、应用过程中,存在被破坏、更改、泄露的风险。为此,金融基础设施需要高度关注数据管理与数据安全问题。同时,数字化转型可能会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进程,在新技术应用中产生新风险。这迫切需要金融基础设施运行系统建立高标准IT核心体系,采取安全加固手段和精细防护措施予以防范。
一是构建信创技术体系,推进自主掌控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应用系统及基础软硬件的信创替代能力建设,形成安全可靠、性能稳定、架构完整、生态成熟的信创基础平台。坚持核心系统应用自研开发,加大自主研发和开源产品掌控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前沿性研究、新技术攻关,探索在关键技术上取得重要原创成果,加速推进在信息安全、数据治理新技术领域的应用体系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数据中心建设,落实“两地三中心”灾备体系。数据中心应具备公司全部业务负载能力、良好的资源保障能力和高水平容灾能力,提高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2020年,中央结算公司完成京沪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和测试验收工作,形成“两地三中心”的容灾备份机制。数据中心建设遵循高规格高标准、科学前瞻、安全合规、自主可取、动态扩展的整体原则,通过基础架构转型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应用的支持。同时,设有备用业务运营操作场地,能够保证在重大中断事故后启用,支持接管、还原和恢复主要业务。落实“两地三中心”灾备体系,为实现全面保障连续性、构建多中心统一运维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夯实金融基础设施职能。
三是推动多中心统一运维体系。建立统一运维门户,积极推进多中心骨干网、外联网、互联网、局域网规划建设,建立统一运维管理平台,全面推进京沪数据中心建设技术协调,有力支撑信息系统保障债券市场平稳安全高效运行。
(四)强化宏观政策操作保障,助力主管部门推进数字监管、维护金融稳定
1. 金融基础设施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拓展登记托管结算职能,强化宏观政策操作保障
一是在财政政策方面,中央结算公司不断提升业务和系统支持能力,适应政府债券大规模、高频率、多样化的发行要求,提供政府债券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建成债务管理战略计量分析系统,积极履行一线监测和研发职能,提供多维度的数据和分析支持;拓展托管服务,服务国债做市支持操作,协助政府债券市场建设,助力财政政策实施。
二是在货币政策方面,中央结算公司依托中央登记、统一托管职能,成为货币政策实施的重要服务平台,不仅开发并维护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支持系统,提供专业、高效的业务技术支持,还为中期借贷便利、央行票据互换等创新工具的操作提供担保品管理服务;实现了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及常备借贷便利的DVP结算。此外,在国库现金管理操作中,为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提供业务技术支持,为全国地方政府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提供担保品服务支持。
2. 借助金融科技推进监管支持职能有效发挥,运用数字技术赋能金融监管,助力主管部门维护金融稳定
一是坚守国际领先的透明托管体系,在系统建设中坚持信息集中穿透、运行透明、风险可控,充分强调信息的封闭运行,保证托管交易结算信息及时、准确地在控制系统内反映出来,助力穿透式监管,强化监管支持,防范金融风险。
二是在交易结算业务中持续完善DVP模式,着重考虑风险控制问题,保证结算安全性,有效降低操作风险、结算风险。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体系加固建设,全面提升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强度,构筑风险防线。
四是不断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工具,深化数据服务,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构建服务监管、服务市场的数据产品体系,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
(五)优化多类别金融资产服务,提升多层次、数字化服务效能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债券市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信贷资产流转、理财登记、估值等业务中积极探索应用金融科技,夯实创新技术基础,提升多层次、数字化服务效能。
一是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实现业务流程线上化、信息登记电子化,详细记录底层贷款信息,实现基础资产的穿透式登记,提升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是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通过理财产品的统一报告、统一登记、统一编码、统一信息披露和从业人员的统一登记等功能,实现既识别最终投资者又识别底层资产的全流程、穿透式管理,同时应用基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的直联登记方式,有效提升数据质量,降低人工导入数据的操作风险,也减轻直联接口服务器端的运行压力。
三是在估值业务中深化数据平台和数据治理,实现万得、财汇等多数据源高效整合接入,采取日间多批次一体化作业任务管理,显著提高数据处理的吞吐时效。
新兴金融科技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应用探索
(一)新兴金融科技概述
新兴的金融科技包括区块链、数字支付等技术。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可能涉及的技术主要包括区块链、数字支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
一是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共享记账技术,它可以让参与各方在技术层面建立信任关系。区块链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一种可选的技术路径,其技术优势本质上符合金融业的目标,即解决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服务实体经济。
二是数字支付。数字支付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支付的方式。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兴起,数字支付的应用已较为广泛,包括从依托电脑支付到依托移动手机支付,从利用银行电子货币支付到利用央行数字货币支付等。
三是大数据。大数据是对所收集数据按一定的规则进行处理和存储,并进一步分析辅助决策的技术。在信息时代,大数据已广泛应用于征信、金融监管等领域。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也产生大量数据,交易数据分析、债券信息披露等均是大数据应用的体现。
四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是研究如何使计算机去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智能工作。人工智能具体包括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等技术。目前,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包括客户服务、金融反欺诈等。未来,可探索人工智能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方面的进一步应用。
(二)新兴金融科技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领域的应用前景
对待新兴金融科技应持开放和辩证态度,积极探索其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领域的应用。
一是数字债券。数字债券主要是数字技术在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等领域的应用。目前,国外在实践中探索将区块链分布式技术应用于数字债券领域,改变账户模式,但均停留在试验阶段。在跨境交易结算领域,当多个中介机构之间需要建立信任机制时,区块链有一定的应用潜力,未来可进一步探索其应用。不仅如此,随着金融科技与金融服务融合的日益深化,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其他新兴数字技术也会逐渐应用于数字债券的创新中。
二是数字人民币支付。债券的登记托管结算涉及资金的支付。从当前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的定位来看,数字人民币主要应用于零售支付。未来,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领域,数字人民币或将有所应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可持续关注和探索如何与数字人民币有机结合,服务债券市场。
三是信息披露。大数据在信息披露领域将有广泛的应用前景。随着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发展,债券信息披露已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债券信息披露涉及信息的收集、存储、分析及应用。未来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可进一步探索XBRL技术在实现信息披露标准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构建数据库,并应用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从而服务债券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新兴金融科技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领域的实践探索
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目前国际上普遍实现了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的系统化、电子化。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基础设施也持续探索金融科技应用与创新,立足登记托管结算职能,拓展资产服务,丰富服务渠道,完善、简化交易后处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1. 中央结算公司在提升服务质效方面的探索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新兴金融科技的优势,实现服务质效的新提升。例如,在区块链技术应用方面,结合数据可溯源、支持多机构协同等技术特点,不仅将其运用于信息披露、结果配售等发行业务环节,实现发行数据可追踪,提升发行效率,还用于满足信贷资产流转业务中基础资产穿透式登记、信息披露等场景的业务需求,实现信贷资产全生命周期链上管理。在大数据分析方面,在金融资产估值服务领域,搭建大数据技术平台,充分利用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工具,深化数据服务,提供多维度的数据和分析支持,包括中债市场隐含评级、中债结算统计预警模型等,构建服务监管、服务市场的数据产品体系,持续提升价格指标产品质量,积极主动发挥监管支持职能。
2. 美国DTCC 在优化服务方面的实践
美国证券存托与清算公司(DTCC)是美国证券托管结算机构,致力于创新引领行业变革,探索大数据、分布式记账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以此持续优化服务。例如,通过提供数据分析服务、探索构建数字化基础设施平台项目,完善资产管理方面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通过运营在线全球数据库,维护和传递账户与标准结算指令,使投资管理人、经纪人、交易商、托管行等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自动共享账户和标准结算指令,实现指令自动化共享交互,降低成本并简化交易处理,提高数据质量;通过运营自动交易匹配平台,为多层次金融资产提供境内与跨境的自动化电子交易确认;应用区块链技术探索资产数字化及其结算业务,缩短结算周期。DTCC还通过子公司美国证券存托公司(DTC)提供广泛的资产服务,包括承销、存管、公司行为等服务,已经实现证券的电子化登记、存管、交易转让、记录服务。
3. 欧清集团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
欧清集团注重金融科技的应用、合作和创新,实现交易后领域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节约,探索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支持监管方面的优势,维持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的地位。目前,欧清集团已与多家金融科技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了多方工作流程高效、智能、安全。其通过建立欧清量化分析平台,连接分销商、资产管理人和对冲提供商(投资银行和再保险公司),实现资产配置算法的自动化运行;在现有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关联网络,促进全球创新;与法国巴黎银行等机构联合,开发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易后金融基础设施,为中小企业提供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促进信息收集与共享,简化交易后业务流程,保障证券登记集中,缩短结算周期。
4. 其他机构在数字资产结算领域的试验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国际机构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结算领域的应用,研究数字资产通证模式下的DVP结算,试验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项目、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联合项目、瑞士交易所集团与国际清算银行联合项目、加拿大央行项目等。目前,上述项目仅完成试验,未明确是否应用于实践。
通证模式下DVP结算过程的核心均为利用密钥、智能合约、共识机制在买卖双方之间建立信任并促成交易。在区块链结构方面,资金和资产既可以在同一区块链上运营,如加拿大、瑞士项目;也可以跨链运营,如新加坡项目。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项目分别就同链和不同链模式进行探讨比较。在资金交付方面,既可以沿用传统资金支付模式,如美国项目;也可采用数字货币形式,如新加坡、加拿大、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项目;还可以同时支持传统货币或数字货币,如瑞士项目。
以开放和辩证的态度看待金融科技的影响
金融基础设施发展历程是金融科技推动金融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体现。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出现了颠覆性创新、革命性变化,其与金融业务的融合也日益加深,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对此,需以开放和辩证的态度看待其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及影响,要把握金融科技的经济逻辑和本质核心,坚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原则,既要发挥技术优势,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也要防范技术应用中可能产生的新风险,还要立足实际情况,理性客观选择。
(一)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中效率与风险并存
一方面,金融科技为金融发展提质增效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金融科技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金融市场发展的边界。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科技创新与金融业务的融合不断加深,持续赋能金融体系发展,在重塑金融市场格局、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提高金融体系运行效率、保障金融系统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来看,金融科技支持了债券形态由传统纸质化转向电子化、数字化,助力了政府债券簿记系统的建立、中央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实现了中央登记、一级托管,提供了债券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数字化服务,发挥了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的积极作用,令数字化更加广泛、深入,提高了市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了债券市场运行效率,保障了债券市场健康、安全、稳健运行。
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应用中可能产生新的风险,需要防范。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往往会引发技术领域出现颠覆性变化,也会为金融领域带来新的机会与挑战。在积极拥抱变化的同时,也要防范在新技术的应用及其与传统技术融合的过程中产生新问题、新风险。例如,计算机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服务,使得金融业务之间紧密关联,可能会导致金融风险扩散速度加快、影响范围更广、影响程度更深、风险形式更复杂,还可能给用户隐私保护、数据信息安全等带来挑战,因而对网络系统安全、风险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金融科技选择需坚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原则
坚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原则。金融科技的核心和本质在于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其有效融入金融体系的根本前提是服务于现有金融体系的效率与安全。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一方面要把握金融业务本质和发展规律,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坚持技术赋能金融发展提质增效、提升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基本方向;另一方面也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防范金融风险,不仅包括运用金融科技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助力金融监管,也涉及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升业务系统抵御风险能力,还包括防控新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立足实际,理性客观选择金融科技。在实践中,运用哪种金融科技本身不存在优劣之分,应立足实际需求,结合其解决现实问题、提升效率与安全等方面的效果进行选择。近年来,金融科技迅速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层出不穷,引起广泛关注。对此,既不要将其视为洪水猛兽,也不要将其过度神话,而是应理性客观评估其产生的潜在影响,平衡创新发展与审慎安全的关系,在积极拥抱技术变化、面对金融创新带来的挑战的同时,结合技术逻辑和现实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合理应用于金融体系,助力金融市场效率与安全的提升。
(三)客观理性评估新兴金融科技的实践效果
在债券登记托管业务领域,应坚持穿透式监管理念,确保及时、准确、全面识别投资者身份、交易结算信息,以实现运行透明,风险可控。从实践来看,有两种方式:一是采取一级托管的安排,即投资者以自己的名义将债券托管于中央证券托管机构(CSD),最终投资者明细信息可以直接反映在CSD系统中。例如,我国当前的主流模式是通过账户结构安排,形成透明的托管体系,经多年实践锤炼,运行良好,已被证明是实现穿透式管理最有效的安排之一,也是国际标准和监管部门支持的方式。二是探索应用区块链与分布式记账技术,采取这种方式的国家或地区以多级托管为主,其通过金融科技尝试解决多级托管无法保证信息穿透、效率低下的问题,如欧洲投资银行发行数字债券,但其具体的实践效果以及是否会产生新的风险尚不明确,还需持续关注。
在债券结算领域,应坚持DVP模式,缩短结算周期,降低结算风险,提升结算效率。对此,一些国际机构已开展试验项目,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DVP结算。结果显示,通证模式一方面有助于缩短结算周期,如新加坡项目可以将结算周期由目前的T 3日缩至T 1日或者T 0日;另一方面可能产生新的风险,例如交易资产被智能合约锁定或加剧流动性风险,流程非完全同步或使一方面临本金风险,这一问题在资金、资产跨链的情形下更为显著。而在我国的实践中,中央结算公司已经通过业务系统与央行大额支付系统连接,实现了全额实时逐笔结算(T 0日),且系统安全体系经过多年持续加固,风险管理基础不断夯实。由此,通证模式在我国债券结算领域的优势并不明显。
与此同时,金融基础设施作为专业化、中心化机构,也正在积极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提升服务效能。例如,结合区块链技术在数据可溯源等方面的特点,探索将其应用于发行、登记、托管、结算相关业务领域,实现业务数据链上管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处理优势,基于掌握的海量资产托管、交易等信息,提供多维度的数据和分析支持,履行一线监测职能,提升风险监测与管理效能。(本文为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债券市场登记托管结算问题研究”课题的部分成果。)
注:
1.参见杨燕青、周徐所著《金融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与政策相应——周小川有关讲座汇编》,中国金融出版社。
2.参见https://www.fsb.org/work-of-the-fsb/financialinnovation-and-structural-change/fintech/。
3.参见https://www.bis.org/topic/fintech.htm。
4.参见《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