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信托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承销商资质4个月后,信托公司承销债券迎来实质进展。
8月21日,中信信托成功参与分销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方正MTN001;债券代码:F101800922),中标量为6000万元,并根据发行安排于8月22日完成缴款。
据了解,本期中票的发行,是方正集团自2014年11月以来首次回归银行间公募市场,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AAA的信用等级,实际发行额12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6.10%。
4月18日,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公告,6家公司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质,分别为: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华能信托、上海信托。这是信托业首次获得该资质,意味着信托公司将可以参与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券承销。
据悉,资质获批后,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中信信托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同时建立了严格的防火墙机制,保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与受托管理业务独立运作和人员分离,防范利益冲突。
“首先,资质获批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空间,债券承销属于中间业务不占用风险资本;其次,信托公司进入债券承销领域,在标准化领域再迈进一步,并且债券投资与承销可以联动起来;再次,从信托贷款到发债可以多途径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最后,目前信托融资客户资质相对较差,未来借助债券承销可以加强大型客户的服务能力。”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称。
华润信托总经理刘小腊认为,信托公司要在制度建设、系统搭建、人才储备、项目资源整合等方面倾注资源,做精做强债券承销工作,进而谋求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一是搭建专业化的债券承销团队,二是建立完善的债券承销制度流程和信息系统,三是从资产端和资金端双向发力进行业务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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