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8月12日发布公告称,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发行管理等规定,通知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
人民银行官网截图
通知提到,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当实施减记或转股。保险公司减记和转股的触发事件包括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和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30%。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银保监会认为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保险公司将无法生存;或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保险公司将无法生存。
人民银行表示,推动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产品,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稳妥有序组织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持续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同时持续加强对保险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保险公司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记者张千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