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与金融资产的区别 在学习CPA会计“金融工具”章节时,相信许多小伙伴学完后仍对“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的区别一知半解。我们先就二者概念来说: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同时形成另一方“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比如甲公司同乙公司签订一个债券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花1000万可购得乙公司面值为1000万的乙公司债券,此时对于甲来说形成了一项金融资产“债券投资”,而对乙公司来说形成了一项金融负债“应付债券”。所以使得这项交易最终达成的这个“债券买卖合同”即为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含银行存款)、其他方的权益工具(如股权投资),以及有从其他方收取现金、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如应收账款)等。
从定义上看,“金融工具”强调的是为实现某种利益而需使用到的手段工具;“金融资产”强调的是持有这种工具它是属于你的资产还是负债的这么一种状态。比如:你的存折,它本身就是一个“金融工具”,是能让你实现收取利息的工具,但是对你来说,你持有这个工具,它就是你的“金融资产”。对于银行来说,持有这个工具会使得它要给你支付利息,它就是银行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的分类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还是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或二者皆有的业务模式。
2、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指该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即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如果是我们说该“金融资产”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反之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
通过对以上两个标准的判断,我们可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下三类:
通过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后,我们就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会计处理
#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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