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示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和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和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向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49亿元,其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贷款1.7亿元、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贷款790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1年,贷款利率按照该行同期向同等行业发放贷款利率标准执行,预计需支付利息约2000万元。
资料显示,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希军,成立日期为2005年1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亿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担保;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据悉,该交易协议期限为期1年,交易双方签署《借款合同》,按月结息,到期利随本清。其贷款利率按照该行同期向同等行业发放贷款利率标准执行,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利随本清。该笔交易由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贷款需由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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