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是:
侵犯的客体:国家对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自有资本而为投资的股东发放的入股凭证。
“公司、企业债券”,是指公司、企业依法发行,并按券面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客观方面表现: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犯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二、哪些情形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
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
1、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判或者单判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