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在杭州临安宝龙广场租了商铺,她说最近经营状况不好,和商场约定租金缓一缓,分批交。承诺书都签了,商场还是反悔了。
【1818黄金眼】签了承诺书又反悔?商场说“有歧义”
宝龙广场在临安武肃街上,何女士租的商铺在负一楼,130多个平方,做餐饮。她说租期从2019年11月22号开始,为期三年,租金三个月一付,今年5月她想提前撤走。
何女士:“商场人员比较少,我经营也是比较困难,我的撤铺申请也给他们了,然后他们就是提出来他说这个中途撤,最好就是能无缝对接,就是他们把商家招进来。”
何女士告诉记者,6月25号要付7月到9月的房租了,当时还是没有新的商家进来,她就再次向商场提出撤店,当初交的40000多块钱保证金不要了。
何女士:“他说既然你们资金困难,那么商场也允许我们先交1个月,先交1个月,还有余下的2个月,到7月底再交,这样说我也同意了,我说我做到合同期满,第二天他自己出一个承诺书来叫我们来签字,他说既然谈好,叫我们先把一个月的租金先交掉,(7月)6号那天,我把1个月的租金、物业费全都交掉了。”
何女士7月6号付给商场21000多块钱,包含租金和物业费。
签的承诺书上写了,“我方承诺在7月15日之前足额缴纳本季度一个月的租金和物业费,在2022年7月25日之前全部清缴完毕,8月恢复正常,不再欠缴,如果没有按照承诺缴清欠款,将自愿接受承担剩余欠款金额的两倍为标准,作为违约金进行违约惩罚”。
何女士:“7月15号又来向我要房租了,我说这不是按照承诺书上,你们自己出承诺书的,他说你不交上来的话,语气很强硬的,不交上来的话7月16号给我断电,10点多来通知我,他说把东西搬掉,通知是营运部的人通知的,微信上跟我聊天的,然后断电是第二天早上肯定是他们工程部的,肯定他们商场吩咐的,就给我电断掉了,7月16号早上来。”
何女士的店铺现在关着门,她觉得既然已经签了承诺书,7月15号之前交一个月的房租,自己也交了,商场再让交房租,不交还断水断电,明显违反了约定。记者找到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杭州临安公司,有名工作人员回应,6月25号何女士没有支付房租,本身已经逾期,后来商场也同意她晚一点交。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杭州临安公司 工作人员:“那么我们在写书面承诺函的时候,是首先交一个月的租金,然后剩下的两笔分别在7月15号和7月25号交齐。(何女士的丈夫:那你没写清楚。)我先说完好吧,我先说完。并且我们楼层跟所有涉及到的店铺都进行了沟通,包括原因的沟通或者交流,因为本次涉及到的还有其它几家,所以说其它几家都是如期按照上面来缴纳的。(何女士:你是这样子的话的呀,你说7月5号既然资金困难先交一个月。)(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杭州临安公司 阎总:我公司的规定,就是对于你们的减免,我所能申请下来的也只是2 1,什么意思,你欠三个月,首批必须得两个月。)(何女士:是你们先答应我,先交一个月,余下的月底再说的。)”
宝龙的阎总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表示之前楼层管理员也跟何女士沟通过,承诺书是建立在7月6号把一个月钱付清的基础上,剩下的钱要在7月15号和7月25号之前付清。但何女士说这已经是在签承诺书之后,之前沟通时不是这么说的,还有另外一家商户也遇到了和她一样的情况,承诺书这么写本身也有歧义。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杭州临安公司 阎总:“因为大家比较熟了,其实聊的有很多东西,前面已经口头承诺完了,这一部分只是针对后面的来进行约束,其实两个月我们分两次,我中间肯定不可能说有零散的,因为对于我们入账也不存在这样零散的动作。(写清晰一点是不是好一些?)这个更多的,是双方现场已经谈过了,你欠我两个月,你分两次来还,您给的这个建议,我们在下一步当中我们去注意,去把它完善掉,尽可能避免双方的歧义。(但是他们有四万多的保证金在咱们这边,那就直接断水断电,他们认为不太合理。)这个是这样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可能对方也有些歧义,但是我是建议她拿着我们的租赁合同和物业合同,去找相关的一些法律人士来进行详细的解读。”
阎总表示,按照租赁合同,如果撤铺需要将店面恢复原样,何女士没有按照承诺支付租金,物业因此进行了停水停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在7月15号晚上也通知了何女士,提前告知她把一些冰箱里的食材搬走。
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杭州临安公司 阎总:“你110报警那天来,你自己也说了,我的收银台因为是一体的,我里面有现金,我要拿走,我们完全同意的,当着警察的面,也都拿走了呀。(何女士:我去搬的时候,因为他不同意把我东西搬走,把我拦住,然后我才打110的,不然的话我不会打110的,如果我顺利地搬走,我会打110吗?)”
阎总说,现在何女士如果撤铺,40000多的保证金无法拿回,需要将店铺恢复原样,再拿走店铺里的设备。何女士觉得,自己之前就想撤走,现在商场用一份承诺书让自己多交了一个月房租,而且还不能正常经营,等于多损失了一万多块钱,她认为还是商场违约,双方没有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