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股票大家都不陌生,按照一般的分类股票可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的特殊性目前还没有优先股股票。但是接触过港股和每股的投资者也许对优先股股票并不陌生。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看一下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
我们日常在A股市场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持有普通股的投资者都是该公司的股东,有权利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使表决权。普通股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分享公司的股利分红,并且股息红利会随着股份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少而变化。
普通股存续期
普通股是最常见的一类股票,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在A股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普通股与债券等金融产品不同,普通股是没有到期期限的,其有效期限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相一致的,即便在主板上市的公司推出主板市场,其股票仍然可以在股转市场进行交易,而不会平白无故的消失。
普通股求偿权
并且从求偿权的角度来讲,普通股的风险是最大的。一旦公司破产清算,那么拥有第一求偿权的公司的债权人也就是持有公司债券的机构或个人。而普通股的求偿权是排在所有投资者最后的,只有其他投资者收回自己的资本之后,普通股投资者才能获得剩余的那部分价值。此外普通股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业绩的好坏会带来股票价值的大幅波动。
普通股优先认股权
普通股股东拥有公司的优先认股权。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发新股票时,普通股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
优先股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就是持有优先股的投资者不能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没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可赎回性
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人群发行的一种债券,但是其求偿权排在债券之后,普通股之前。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