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共同发布的《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类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专家认为,引入债转股专项债为债转股实施机构提供了较低成本的资金,将提速债转股进程。
国家发改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到了17220亿元,但到位资金仅3469亿元。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债转股实际落地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债务人企业不愿丧失企业控制权、债权金融机构因业绩考核等因素,双方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债转股的资金来源不足。因此,支持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债转股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布《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债转股专项债券具体操作模式。2017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批准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控)债转股专项债发行,这是获批的首单债转股专项债。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发行债转股专项债,可以有效改善金融类机构的资本结构,增强金融类机构的流动性,防止金融机构因资金问题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避免“金融流感”的出现和爆发。
黄志龙表示,发行债转股专项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债转股的资金来源问题,其发行前景还是比较看好的,主要是因为近一个月来央行货币政策边际放松的趋势日趋明显,甚至针对债转股还特别实行了一次定向降准政策,降准的资金专门用于债转股,这为债转股专项债的发行提供了资金来源的保障。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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