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了解到,近期国家发改委向地方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地方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通知称,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专项债在推动有效投资中的作用和效益,争取明年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拟投向九大领域
投向方面,通知提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聚焦政府主导、早晚都要干、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通知提出,禁投领域方面,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楼堂管所项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这一投向领域、禁投领域和今年相同。2019年9月4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此后实践中,专项债也不能投向棚改,但2020年下半年,棚改专项债恢复发行。
如按此通知要求,明年专项债仍能投向棚改,土储储备专项债仍未放开,但可投向用于租赁住房建设的土储项目。不过,这仍是初步的通知,最终投向是否会有变化还需观察。
确保明年年初一大批项目前期工作成熟
通知要求,对于拟新开工项目,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水电气接入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年初一大批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
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约1万亿,仅完成全年额度的27%,进度较慢。
记者采访了解到,其原因在于今年稳增长压力不大,因此提前批额度下得相对较晚,专项债也不必急于发行。此外,由于前两年专项债大规模发行带来资金闲置等问题,今年对专项债项目审核更加严格。
记者独家获得的西部某省份材料显示,该省上报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2000多个,资金需求约3000亿。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分别审核后,两部委共同审核通过的项目约800个,资金需求约1200亿,项目、资金审减率均在60%左右,该省部分市县甚至没有获得专项债额度。
部分原因在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申报通过率,以及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西部省份财政厅人士称,“从申报的情况来看,有些地区申报的项目确实存在前期手续很不完善的情况,甚至个别项目就是临时决定要申报的,除了项目名称其他前期材料都没有,既没有立项审批,也没有完成征地拆迁、用地环评等手续,前期准备工作做得不扎实,在系统填报的时候就没有实际的材料支撑,全靠填系统的同志预估内容,这样的项目肯定审核不通过。”
此次通知要求,对于拟申请2022年专项债的新开工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并将项目融资方案作为论证重点,结合融资结构和项目收益来源,科学规划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要推动加快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今年7月1日,财政部公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办法》通过多个环节实现绩效管理过程,体现在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在“事前环节”提出绩效评估的要求,主要是加强项目立项材料申报和现金流平衡测算等问题的规范和监管,目的在于防止项目单位夸大经营收入,虚假包装债券投资项目。
量力而行,合理安排专项债项目
自2015年“开前门,堵后门”以来,地方专项债券规模快速上升。伴随着不断加码的积极财政政策,“重发行轻管理”的制度体系下,专项债在项目申报、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积累的债务风险需要关注。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719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4673亿元,专项债务137248亿元,专项债余额超过一般债余额,也超过了政府性基金收入。
通知提出,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结合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和项目收益情况,合理安排拟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确保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此前江苏省在预算调整报告中提出严格债券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地方政府切实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坚持量力而为,新增债券资金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不盲目申请债券融资建设,防范新铺摊子留下缺口形成“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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