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6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泓)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局获悉,厦门市从7月1日起将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021年度的具体周期是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也就是2020年全年的月平均工资,且不得低于1800元,不得高于26317元。
其中,缴存比例方面,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同样应保持一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助确定缴存比例。
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316元,下限为180元。相比上一年度5772元的月缴存额,上限增加了544元,下限则比上一年度的170元增加了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