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广告——
注意啦!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通知来了
月缴存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多少?
快跟晚妹一起看看
4月3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为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为5%至12%执行。我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014元,下限为320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4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下限为320元。
具体内容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为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为5%至12%执行。
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下限
1.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月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及缴存额下限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的标准执行。
2.我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014元,下限为320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4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下限为320元。
3.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我市缴存标准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完整通知如下
对了,小伙伴们知道吗?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报告
新鲜出炉啦~
来找找看,有没有你关心的数据?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99亿元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去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9万笔21.99亿元。至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84万笔270.41亿元,贷款余额183.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2%、8.85%、2.87%。报告显示,2018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679家,实缴单位7563家,净增单位674家;新开户职工6.38万人,实缴职工39.02万人,净增职工 5.4万人;缴存额47.4亿元,同比增长8.29%。2018年末,缴存总额291.22亿元,同比增长19.44%;缴存余额172.89亿元,同比增长11.72%。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9.26亿元
2018年,14.8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9.26亿元,同比增长19.97%;占当年缴存额的61.73%,比上年增加6.01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18.32亿元,同比增长32.84%。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49%,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38 %。支持职工购建房73.29万平方米
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3.29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3829.32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52%,90至144(含)平方米占75.30%,144平方米以上占16.18%。购买新房占63.33%,购买存量商品住房36.02%。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17%,30岁至40岁(含)占32.44%;首次申请贷款占96.0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97%;中、低收入占100%。
来源: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晚 妹 校对:刘 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陈昱鑫
▼ 推荐阅读 ▼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