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于红靓
有网友询问单位将公积金已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可以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玉成介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因此,单位不能将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应依法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即使单位和职工作出不缴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约定,但因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所以并不能免除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建议您向单位讲明情况,要求单位尽快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另外,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和职工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