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人看过来!日前,攀枝花市《2016版住房公积金使用指南》已出炉,该指南从2016年5月15日开始使用,内容包括提取指南和贷款指南两个部分。大家注意,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
2016版使用指南主要变化是↓↓↓
2016
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和贷款额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总额。
2016
同一套住房可以以购房名义提取或者以偿还住房贷款名义提取。
2016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住房公积金债务可销户提取。
2016
职工不能以子女购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
来看看《2016 版住房公积金使用指南》(部分)↓↓↓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该套住房未办理还贷提取手续,可以申请以购房名义提取;同一套住房未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可申请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名义提取(注: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多次交易的,只能提取一次)。
2.租赁自住住房。
3.支付物业服务费。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或自费医疗费用超过 1 万元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7.离休、退休的。
8.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对象及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补齐欠缴后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良好。
1.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年内个人征信报告中无逾期记录。
2.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征信报告中不能有贷款和信用卡逾期余额。对主借款人征信报告中有信用卡、商业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5年内逾期连续 3 期及以上的,根据逾期原因判定为非恶意逾期后可接件办理(如银行出具对年费造成的逾期证明加还款明细);对信用卡、商业贷款及其他消费贷款 5年内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或累计8期及以上的则不予接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公积金贷款逾期连续 3期及以上或累计6期及以上的不予接件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规定执行)。
五、同意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六、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至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提示:异地贷款。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提供本市抵押物,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一、贷款额不超过60万元/户。
二、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 30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不足一年的,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20倍。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三、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四、期房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现值的80%,再交易房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现值的70%。
五、期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总价的20%,再交易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总价的30%。
六、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购房提取的,贷款额不超过所购房总价与购房提取额的差额。
注:所购房总价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对去年实施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政策进行了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整后的使用政策对2015年印制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
新指南是根据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编写,在原有基础上更加方便职工使用,更能体现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本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2016 版住房公积金使用指南》电子版可在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介绍栏下载(www.pzhgjj.com)。
采写︱攀枝花日报记者 江潇
编辑︱李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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