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办理业务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新年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年终结转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及资金安全,提升信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经研究同意,我中心将对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维护,同时对公积金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各项业务于2022年1月4日(工作日)恢复正常办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内容:暂停办理转移、提取、贷款等线上线下所有相关业务。
二、暂停服务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各项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另外,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公积金贷款职工需求,州公积金中心经过近半年模块开发、逐步完善贷款缩期程序,将于2022年1月4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贷款缩期业务,请广大缴存单位及贷款职工相互转告(缩期业务是指对已发放但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借款人家庭还款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可申请缩短原贷款合同期限)。
特此公告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监制:秦祥祥
审核:张达
编辑:杨胜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