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通过“租购并举”等多种渠道,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切实保障好群众的住房需求。
一、优先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一) 优化服务,精准发力,应提尽提。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租房提取实现“一证通办”。一是通过与房产、公安、民政等信息接口核查,职工无需再提供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职工未带银行卡的可选择书面承诺,仅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三是拓宽服务渠道,在房产信息联网的基础上实现租房提取网上办,职工办理实现“零跑腿,秒到账”。2021年12月24日,租房提取实现全程网办,职工办理“零跑腿”,截至2022年8月底,租房网上业务量614笔。这些措施极大改善职工的服务体验,切实保证租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能够“应提尽提”,帮助职工家庭减轻住房压力。截至8月底,为3924户租房职工家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5040.08万元。
(二)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加大对职工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自2022年6月1日起,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单身职工提取额度由1000元/月调整为1200元/月;夫妻双方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调整为1400元/月。截至2022年8月底,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人数1269人,提取金额1988.62万元。
(三)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支持力度。疫情防控期间,以公租房为代表的政府保障发挥重要的民生托底功能。为进一步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困难职工家庭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效果,职工凭公共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即可办理公租房提取业务。此外,放宽政策,将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二、采用多种方式,重点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住房,满足缴存职工刚性需求
(一)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电子证照共享。通过新乡市大数据平台,与房产、不动产部门实现购房合同与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共享,职工现场办理购房、还贷提取业务时,前台人员可以调取职工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电子档案,直接复用,无需再提供原件。精简材料,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提升广大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8月,购房提取实现网上办,截至2022年8月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量982笔。
(二)积极推进“跨省通办”,打破区域限制,全面提升服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显著位置设置“跨省通办”窗口26个,通过线上申请、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变“跨省通办”为“就近办”,实现服务“零距离”。开展“跨省通办”,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政务服务能力,打破区域限制,彰显了缴存人住有所居的幸福感。2022年已办理“跨省通办”业务486笔,提取金额183.5万元,有效满足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
三、充分发挥低息贷款作用,支持基本住房消费
(一)加强贷款逾期管理。高度重视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风险管控工作,把贷款逾期风险管控作为信贷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多措并举,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为0%。着重从“贷前预防、贷中审查、贷后跟踪”三管齐下,全面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注重严格审查,防范贷前潜在风险。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安、社保、房产和民政等部门进行共享,确保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防控利用虚假信息行为,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造成资金风险;加强合作楼盘管控,详细了解开发企业资金运行状况;通过对楼盘的实地勘察,全面掌握楼盘开发建设情况,严把贷款楼盘准入关。落实贷款制度,规避贷中操作风险。实施三级审批机制,守好审贷三道防线;建立贷款受理、审核、审批三个专业岗位,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规则,明确岗位职责,层层把关每笔贷款的完备性、合规性。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建立催收和登记台账制度,依法追缴逾期资金,由专人负责逾期贷款催收工作,逐户逐笔清收,确保催收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巩固贷款逾期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把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隐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有效防范化解逾期贷款风险,促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有困难的企业和缴存人,实施阶段性政策。在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暂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也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作逾期处理期间期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实施阶段性政策,有效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帮助缴存人缓解还款压力,贷款不作逾期处理55笔、贷款余额581.94万元。缓缴企业职工无需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减轻对缴存人家庭的正常生活影响。
四、按照“四办”精神,全面推行“四减一优”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践行“凡事多想一步,行动再快一步,服务更进一步”的三步理念,打造便民住房公积金。严格执行一窗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诺制、延时服务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让职工“最多跑一趟,一次办结”。此外,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程陪伴式服务、上门服务,彰显人文关怀,让住房公积金服务更有温度。
以智促效,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的“四减一优”工作,通过与房产、民政等大数据联网,取消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并且压缩审批时间,贷款审批时限压缩到7个工作日;提取审批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核、即时到账,一改过去住房公积金提取难、手续繁、到账晚、费时又费力的现象。还在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银行网点增设窗口,同时提取业务打破原有的行政区域限制,实现全市“通缴通取”,市本级和各县管理站均可受理。缴存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今后,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继续在职工购房、租房、贷款方面推出新的服务措施,不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