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1日起恢复本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属毕节市户籍并在毕节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毕节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向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的条件认定、审批要件应与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一致,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按照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服务热线:0857-12329。
来 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 辑:胡向苏
编 审:邹江川
监 制:李德品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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