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克服疫情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办理进行了调整,加强疫情期间服务保障。
近日,为克服疫情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办理进行了调整,加强疫情期间服务保障。
一是降低、缓缴延缴公积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缴存比例为5%,或申请缓缴,期限均为一年;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延期缴存在三个月内的可视为正常缴存,贷款权益不受影响。
二是延期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可顺延三个月。
三是分区分类化解信用不良记录。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间不计收罚息且不计入个人征信。待疫情结束后次月转逾、计罚息且计入个人征信。
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提倡业务预约办理制,缴存单位和职工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手机APP等线上平台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