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缴存职工“零材料”“零跑腿”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提高服务效能,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从8月8日起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管理中心网站或官微等方式登录个人网厅,“零材料”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
市民林女士前几年办理了“约定提取”业务,在每年的6月份系统自动划款至其公积金账户。今年6月22日,林女士收到上一年度约1.5万元的公积金还贷提取划款。这笔款项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林女士每月还房贷的压力。那她今年下半年还能再进行网上提取公积金吗?
据介绍,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与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都是采取还贷提取的线上办理方式进行,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在两种方式当中任选其中一种进行办理。哪些职工符合条件提取呢?第一种情况是职工已签约“约定提取”业务,但本年度尚未进行划款的,可以在个人网厅自助取消“约定提取”后再办理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第二种情况是职工已签约“约定提取”业务且本年度已进行划款的,需到下一年度才可办理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由此,林女士属于第二种方式,她需等到下一年度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业务。
通知还特别指出,职工已办理过还贷提取(含“约定提取”)或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租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的,同一自然年度不再办理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
特别提醒,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业务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线提取,职工的贷款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一并提取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款额的,请职工携带提取材料到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
另外,职工办理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时需授权管理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核查房产、婚姻等信息。如果相关部门反馈的房产、婚姻等信息缺漏或无法匹配等原因,暂时无法通过系统核验的,职工可携带提取材料到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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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凌剑伊
编辑 | 蓝梦
校对 | 李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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