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工作。截至2021年6月30日,共向全中心278070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15629.54万元,较上年增加17241人,增加结息554.4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6% 、3.7%,人均结息562.07元。结付利息收入已如数转入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且免征利息税。
目前,中心已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消息和手机APP年度账单等方式告知各缴存职工其账户资金变动情况,请大家注意查收。
据了解,此次结息工作,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高效、准确、安全的工作要求,依托西宁“互联网 公积金”云平台系统自动结息和自动入账功能,通过更新硬件设备、抽样测算验证、多批次结息演练等多项措施,确保了结息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了效率高、时间短、结果准的工作特点,达到了窗口服务不停办,业务办理不影响的实际成效。
公积金利息如何结算?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且不分段计息。
如何查询结息结果?大家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西宁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西宁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城市服务、招行手机APP、业务大厅前台等多种方式查询账户明细获取结息信息。
本报记者:芳旭
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