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王莹) 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政策接连推出新政放宽使用条件。作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义务人和享受者,你看得懂自己的公积金明细单据吗,你知道该如何使用已缴存的公积金吗?为此,记者梳理了陕西省及其11个地市的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让你一看就能明白。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百元位整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合同签订5年内,不超过所需费用总额,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2)装修房屋的,合同签订1年内,每1200元/m2,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3)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百元位整数):
(1)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不得超过当年本息,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提取至贷款结清为止。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
(2)西安市内无房产需租房的,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租住公租房的,夫妻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房租;租住商品房的,个人提取额不超过年缴额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
(3)缴纳物业费的,每套房子3000元,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4)享受低保待遇的。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全部提取的情形:
(1)连续失业2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农业户口或非本地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退休、死亡、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贷款政策
1、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首付限制:
(1)购买住房的,不低于总费用30%。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不低于总费用40%。
(3)申请异地贷款的,不低于总费用40%。
3、贷款额度:
(1)最高75万元。
(2)月偿还本息合计不超过夫妻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还贷后家庭生活费不少于1500元。
(3)购买首套房的,面积144㎡以下不超过总价80%,144㎡以上不超过总价70%。未结清贷款购买二套房的,不超过总价50%;已结清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面积90㎡以下不超过总价80%,90㎡以上不超过总价70%。
4、贷款期限:
(1)最长30年,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最多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20年,且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10年。
阶段性放宽政策(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租房提取额度:夫妻在西安市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的,在申请租房提取时,账户保留3个月余额,其余可全额提取。
2、贷款期间可提取:取消 “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的限制。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含具有70年产权的公寓类住房)的,合同签订3年内,不超过所需费用总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2)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
(1)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不得超过当年本息,提取至贷款结清为止。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西安市内无房产需租房的。租住公租房的,夫妻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房租;租住商品房的,个人提取额不超过年缴额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
(3)享受低保待遇的。
(5)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1)个人最高50万元,夫妻最高70万元。(申请50万元以上贷款的,需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24个月。)
(2)夫妻二人账户余额不足5000元的,贷款不超过20万元;余额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不超过25万元;余额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贷款不超过30万元。
(3)月偿还本息不超过夫妻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4)购买首套房的,不超过总价70%;二套房的,不超过总价50%(利率上浮1.1倍),三套房的,不予受理。
(5)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借款人缴存时间超过6个月(含)的、少于3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缴存时间超过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综合确定额倍数为18倍。其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目前执行18倍)×缴存时间系数
4、贷款期限:
(1)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退休年龄,最多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账面留存1个月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不超过所需费用。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装修住房的,每平米不超过1000元。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账面留存1个月余额):
(1)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不超过当年还贷本息之和。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合计提取不超过8000元。
3、每季度提取一次的情形(不受额度限制):
(1)享受城市低保的。
(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全部提取的情形:
(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退休、死亡、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 异地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首付限制:
(1) 购买首套房的,不低于20%。
(2) 购买二套房的,不低于30%。
(3) 购买二手房的,不低于30%。
3、贷款额度:
(1)最高40万元。
(2)购买首套房的,不超过总价80%;购买二套房的,不超过总价70%。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超过所需费用60%。
4、贷款期限:
(1)最长30年,且不超过退休后5年。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10年。
(3)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百元位整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签订1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所需费用。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百元位整数):
(1)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2)在市内无住房需租房的,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公积金可提取。
(3)享受城镇低保的。
(4)个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全部提取的情形:
(1)考取研究生的(在职研究生除外)。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死亡、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 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公积金。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 异地贷款的,有渭南市户口,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提供一名在渭南缴存公积金的还款保证人。
2、首付限制:不低于30%。
3、贷款额度:
(1)最高45万元。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装修贷款政策还暂未执行)住房的,不超过总价70%。采取质押贷款的,不超过凭证票面价值90%。
(3)月还贷款本息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30%—50%。
4、贷款期限:最长20年,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特别政策
可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签订5年内,提取账户内上年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
(2)在市区无住房需租房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不超过当年房租金额。租住公共租赁房的,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房租;租住商品房的,每套不超过1万元。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3)装修住房的,合同签订1年内可提取,1000元/㎡。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4)缴纳大修基金的,1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所需费用。除本人外,可以提取配偶公积金。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
(1)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2)缴纳物业费的,每套住房2000元。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3)享受城镇低保的。
(4)个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账户内上年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5)身患重大疾病,1年内连续治疗费用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申请提取账户内余额。
3、全部提取的情形:
(1)农业户口或非本地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死亡、退休、出境定居、1年未就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
(2)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首付限制:不低于20%。
3、贷款额度:
(1) 最高40万元
(2) 购买商品的,不超过总价80%。
(3) 购买二手房的,不超过总价70%。
4、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最多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只能提取上年结转部分,取至千元位整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签订5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所需费用总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2)装修自住住房的,最高限额1000元/㎡。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3)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只能提取上年结转部分,取至千元位整数):
(1)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提取一次,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直至贷款结清为止。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在本市无住房需租房的,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物业费,夫妻账户提取总额不超过2万元。
(3)个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超过就医缴费发票总额。
3、全部提取的情形:死亡、退休、出境定居、1年未就业的。
(1)本地户口或居住证。
(2)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公积金。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住房,偿还住房商业贷款。
(4)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合同签订5年内;购买二手房的,过户1年内。
(2) 已结清贷款,购买二套房的,不低于30%。
3、贷款额度:
(1) 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 购买首套的,不超过总价70%;购买二套房的,不超过总价50%。
(3) 购买二手房的,不超过总价80%。
(4)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不超过总价50%,且不超过抵押房产总价70%。
(5) 装修住房的,不超过装修预算,且不超过房价70%,最高10万元。
(6) 偿还银行住房借款的,不超过原银行借款余额。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
(2)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根据实际费用提取。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
(2)市内无住房需租房的,根据实际房租提取。
(3)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根据实际费用提取。
(4)大病就医的。
3、全部提取的情形:退休、出境、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养房的提取情形:包括缴纳大修基金、物业费、冬季取暖费、夏季空调费、天然气安装费、房屋购置契税的,根据实际费用提取。
(2) 异地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首付限制:
(1) 购买首套房的,不低于总价20%;
(2) 购买二套房的,不低于总价30%;
3、贷款额度:
(1)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购买住房的,不高于总价80%。
(3)装修住房的,最高10万元。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签订1年内,可提取上年余额,不超过所需总费用。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超过未偿还贷款本息。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城镇低保户市内无住房需租房的,不超过被纳入低保期间已支付房租。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1)购买保障房的,须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公积金。
(2)购买商品房的,连续足额缴存1年公积金。
(3)异地贷款的,仅限缴存地在安康市、在省内异地购房。
2、首付限制:不低于30%。
3、贷款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取最小值,取至千元位整数。
(1)商洛市、汉滨区、旬阳县,单人最高30万元,夫妻最高40万元;汉阴县、紫阳县,单人最高20万元,夫妻最高30万元;石泉县、岚皋县、平利县、白河县,单人最高20万元,夫妻最高25万元;宁陕县、镇平县,单人最高15万元,夫妻最高20万元。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超过总价70%。面积在90㎡以下的,不超过总价80%,同时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70%(以银行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为质押物的,不超过90%)。
(3)扣除月还款额后家庭人均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4、贷款期限:
(1) 最长30年,一般不超过退休后5年。
(2) 购买二手住房,不超过住房剩余使用年限。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签订5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所需费用,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直系亲属(含姻亲)公积金。
(2)装修住房的,每平米不超过1000元。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3)支付大修基金的。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当年贷款本息,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在本市无住房需租房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可提取。租住公共租赁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总额不超过6000元。
(3)因重大疾病或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不超过应负担费用。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
3、全部提取的情形:
(6)失业1年以上的。
(7)死亡、离休、退休、出境、户口迁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特殊的提取情形: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按照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提取账户内余额。
(1)连续足额存缴公积金3个月。
(2)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住房。
(3)异地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首付限制:购房总价20%-30%。
3、贷款额度:
(1) 中心城区(含汉台区及南郑县大河坎城市规划区)最高50万元,各县 (除镇巴、留坝、佛坪外) 最高45万元,镇巴、留坝、佛坪最高40万元。
(2) 购买首套房的,不超过总价80%(含车库、车位);购买二套房的,不超过总价70%(含车库、车位)。
(3) 装修住房的,单笔最高30万元。面积90㎡以下(含)的,最高20万元。已办理购房贷款的,装修贷款与购房贷款余额之和,不超过申请地最高额度。
(4) 月还款本息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
1、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允许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次贷款余额与本次贷款之和不超过申请地最高额度。
3、商业贷款的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80%。
4、可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万元以上千元位整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签订3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所需费用总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及大病就医的。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取至万元以上千元位整数):
(1)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账户内上年度余额,不超过当年贷款本息,直至贷款结清。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2)在本市无住房需租房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可提取。租住公共租赁住的,按照实际房租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总额不超过35000元。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3、全部提取的情形:死亡、退休、出境定居、户口迁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异地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提供一名在延安缴存公积金的还款保证人。
(2) 购买二套房的,不低于30%;之前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低于40%。
3、贷款额度:
(1) 最高50万元。其中,联保贷款最高30万元,房产抵押贷款最高50万元。
阶段性政策(养房政策):最近5年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2015年内一次性提取上年余额,用于装修、物业费、大修基金等。
特别政策
允许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除本人外,提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签订5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所需费用。
(2)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除本人外,提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公积金):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2)在本市无住房需租房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可提取,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
(3)享受城镇低保的。
(4)个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公积金,合计不超过1年内自付医疗费用。
3、全部提取的情形: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死亡、离休、退休、出国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 本市户口或居住证。
(2)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
(3) 最近5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正在装修住房的。
(4) 异地贷款的,应提供缴存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首付限制:不低于总价30%。
3、贷款额度:
(1)单笔最高50万元。
(2)不高于购房总价80%。
4、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不超过退休年龄。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账户内上年余额全部提取):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签订1年内可提取。
(2)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超过所需费用。
(3) 装修住房的,不超过所需费用。
2、每年提取一次的情形(账户内上年余额全部提取):
(1) 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的。
(2) 市内无住房需租房的,不超过实际房租1.2倍。
(3) 享受城镇低保的。
(4) 因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
3、全部提取的情形:
(1)死亡、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农业户口或非本区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 最高40万元。
(2) 不超过所需费用70%。
4、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不超过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