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了多少,余额多少?全市住房公积金去年缴存了多少,提取了多少?个人公积金贷款全年共发放了多少,为职工节约了多少利息支出?这些公积金大数据你知道吗?日前,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发布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并解读了相关数据。
缴了多少全市99万职工,年缴公积金89亿
2018年,我市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力度,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举措,推动了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额稳步增长。截至2018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职工99万人,缴存单位6103家。当年缴存额89.40亿元,同比增长29.02%。截至2018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412.84亿元,同比增长27.64%;缴存余额218.37亿元,同比增长31.9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34%,国有企业占9.85%,城镇集体企业占9.13%,外商投资企业占1.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2.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4%,其他占4.7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71%,国有企业占16.62%,城镇集体企业占13.47%,外商投资企业占2.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8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9%,其他占3.69%;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取了多少职工全年提取36.59亿,多用于购房还贷
2018年,我市进一步规范完善提取政策,缩短审批时限,先后取消身份证复印件、跨县区提取还贷等8项证明材料,推出了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年度报告》披露,我市全年为15.1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6.59亿元,提取额同比增长8.51%。2018年末,提取总额194.48亿元,同比增长23.17%。
全年提取额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提取占比较高,占提取总额的比例达到78.2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78%,主要是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和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贷了多少发放1.71万笔公积金贷款,可为职工节息21.52亿
我市严格贯彻上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深入落实差别化信贷举措,重点支持自住性购房,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1万笔72.7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29%、16.90%。支持职工购建房245.5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01%。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15224.01万元。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6.50亿元。
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年度报告》披露,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02%,90-144(含)平方米占50.42%。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19万笔394亿元,贷款余额184.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05%、22.64%、24.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64%,比上年减少5.11个百分点。
收益多少年实现增值收益3.6亿,2.7亿用于廉租房建设
2018年,实现增值收益3.6亿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247.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24.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亿元,为防控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障日常管理运行等奠定了基础。
《年度报告》披露,我市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为0。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247.3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个人贷款资金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福利来一波
1.港澳台同胞可在我市缴存使用公积金
自2018年7月1日起,临沂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586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为1730元,九县为155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困难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2018年12月28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在临沂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我市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
2.可按月冲还贷,提取还贷手续简化
2018年5月1日起,我市取消“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这一提取规定。2018年6月1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规范改进提取政策,优先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8年8月14日,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8月17日,进一步简化提取还贷手续。其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再提供贷款余额证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无需再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高层次人才缴存当月可贷款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自2018年1月1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40%。二是恢复倍数法确定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三是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停执行,在临沂市范围内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市实施了《临沂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择业期(毕业3年内)来临沂市工作的博士在市内购买首套房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取消跨县区提取还贷等证明
2018年,我市成功上线新一代业务系统,并一次性通过住建部专家组检查验收。开发建设了网上营业厅、自助终端、手机APP等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与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政、人民银行、公安户籍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2018年,我市突出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建设年”主题,全面落实业务管理、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导则指引和制度规定,公积金市直服务大厅及12个县区分支机构分别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综合受理窗口、受托银行窗口,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向社会公布了提取、贷款等18项“一次办好”事项,统一印制了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在窗口配置了影像设备、自助查询机等便民设施。我市取消了身份证复印件、跨县区提取还贷等证明材料8项。
沂蒙晚报记者 王泓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