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历史遗留住宅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后,
线上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兰州历史遗留住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省资金中心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通过省资金中心网厅或业务受理大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别着急,小编告诉您网厅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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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电脑网页版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入网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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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登录,未登录过网厅的职工点击“新用户注册”选项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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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侧功能栏“提取”→“新增提取申请”按钮,进入提取信息录入界面,在提取信息录入界面“提取原因”栏选择“购买自住住房”,录入提取信息(在“购房合同号”栏录入房屋所有权证号、其他房屋信息需与《房屋所有权证》所载信息一致、“提取金额”取整到百位),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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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提取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在“提取信息登记表”栏上传本人填写的《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取信息登记表》(正反两面图像);
2.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栏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图像);
3.在“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栏上传《房屋所有权证》(全部页图像)及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图像;
4.在“储蓄卡、折”栏上传提取本人的银行有效储蓄卡图像。
注:所购房屋在配偶名下的,还需在“关系证明”栏上传结婚证。以上提取信息及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等待省资金中心审核。
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