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4日),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及异地户籍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明确如下:
1.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本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
2.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为30%。
3.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5月24日
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济南市将再增加三项新举措,
自5月24日起实施。
具体为:
一是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本市户籍家庭, 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
二是优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三是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
来源:山东卫视
责任编辑: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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