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李秋玥
“‘商转公’政策太好了,一下子就为我们省下了近10万元。”9月3日,自贡市市民谢先生收到通知,他申请的“商转公”贷款业务已经审批完成。这也是我市于9月1日起恢复“商转公”贷款后,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的首笔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作为川南地区首个恢复“商转公”贷款的城市,截至目前,4个工作日内全市已受理“商转公”贷款50笔。
据了解,谢先生和爱人在自贡买下了他们的第二套房子,购房贷款金额为48万元。原银行年利率为5.14%,“商转公”后贷款年利率为3.575%,可节省利息支出近10万元。
“属于在我市购房且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本地及异地缴存职工;该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再交易房房龄不超过15年的这些条件,即可申请‘商转公’贷款。”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须先由中心审批通过后,再由职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贷款,中心再重新贷款给职工。目前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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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莉莎
编审: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