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8年度全市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巴府发〔2018〕13号)要求,现将全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由1380元调整为1650元,从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来源: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