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郑公积金〔2021〕42号),明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郑公积金〔2021〕41号)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执行日期向后顺延一个月,执行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8月16日调整为2021年9月16日。
政策向后顺延一个月
此前,该中心出台通知规定,从8月16日起调整部分贷款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调整还贷能力认定标准: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开展个人征信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郑州住房公积金 “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当同意并授权贷款受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
根据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有效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政策从8月16日顺延到9月16日。
公积金办事大厅实行预约服务
该中心明确,疫情期间郑州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大厅全面实行预约服务。预约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郑东新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经开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郑州银行郑州自贸区支行代办网点的缴存职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住房公积金”、“郑好办app”、“支付宝”的“市民中心”、“豫事办app”四种方式进行线上预约。
预约惠济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管城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的缴存职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网上排号平台”后进行线上预约。预约金水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的缴存职工通过微信小程序“金水便民”进行线上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线上“不见面”办理,可使用“郑好办APP”住房公积金专区、“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公积金专区、“豫事办APP”公积金服务专区进行在线申请办理。
公积金三个网点已暂停现场办业务
目前,郑州住房公积金已有三个大厅(网点)暂停现场办理业务:二七区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分厅;中行淮河路支行代办网点;华夏银行建设路支行代办网点。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提醒,已经提前预约的市民,需严格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各政务办事大厅(网点)。进入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网点)务必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环境消毒和引导管理,主动出示健康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人员不进入大厅(网点),未戴口罩、体温不正常、健康码为黄、红色的不得到窗口办理业务。
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