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购房办贷款
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很划算
今天,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传来好消息!
好消息!
即日起,购买二手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再需要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了!
可以省下好几千元的评估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购房职工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负担,精简办事材料,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效率,自2020年2月26日起,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抵押物评估报告;所购房屋评估价以我市税务部门的交易计税评估价作为认定依据。
那么,购买二手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材料精简后
将给购房者带来哪些利好呢?
我们来细数一下!
提升贷款申办效率
此前,购房者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需先找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房产评估报告,待2至3个工作日收到评估报告后,方可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经本次调整后,购房者不需要再花时间等待评估公司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省下房地产评估费
此前,购房者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以及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等材料。其中,房地产评估公司会按二手房评估价值的2‰~4‰向购房者收取评估费用,以每套房产100万元的评估价值计算,每份评估报告的费用至少2000元。
据统计,2019年我市共计发放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6800多笔,购房者支付的评估费用达1300多万元。
经本次调整后,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购房者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可省下该笔评估费。
看完有没有很开心呢?
原来申请材料能够精简
购房者的金钱和时间能节省
离不开市各单位的合作
他们为数据共享提供支持
数据共享,为材料精简提供支持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探索实践“互联网 ”发展模式。在市住房局领导的关心协调及市税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通过跨部门联网实现了数据共享。
中心可通过相关平台,获取市税务局交易计税评估价,并以此为参考依据,为购房者审批、发放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醒
职工对以市税务部门提供的交易计税评估价作为抵押物评估价有异议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可以选择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或受理银行提供的价值确认函。
还等什么呢
快把这个好消息
告诉需要的人吧!
记者/林军 整理自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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