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公积金、正常还款无逾期; 每年可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
1、潍坊市内办理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根据系统内职工贷款信息办理,只需携带提取申请书、身份证、银行账户等材料即可。
2、潍坊市外办理贷款的,首次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提前还款的,还须提供提前还贷证明。
提取额度:
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计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金额。
提取流程:
1、单位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提取人数较多时,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友情提示:
在市内办理贷款的,可申请办理自动提取还贷业务。
2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提取条件:
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
首次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提前还款的,还须提供提前还贷证明。
【政策解读】
潍坊发布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合出品
编辑:许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