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对部分贷款及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
扼要:
1、住房提现: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毕竟我们支付公积金的目的是为了将来买房。我们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拿买房的网签合同和其他相关手续办理全额提款就可以了,同时可以约定以后提取公积金的周期。
2、公积金提取: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政策,你可以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但是公积金的金额不能超过自己的年租金。当然,有些城市也提供了一些相对简化的提取流程,只要你名下没有房子,就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
3、房屋装修的提取:利用房屋装修或老房子改造,这样的方式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一般需要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签订的房屋装修委托合同,以及一些其他必要的材料。
公积金提取,法院裁定:一般很难满足这种方式,但存在于理论,例如,你欠别人的钱,也没有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你,将你的账户余额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进行付款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在理论上,但真正的实现过程是非常繁琐的,你当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
5、关户提款、离职或退休人员提款、出国定居和户籍迁移这些方式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01不再限制抵押财产的期限
在贷款政策调整方面,借款人购房、建房、改建、大修后申请贷款的时间由贷款申请前2年调整为1年。
根据通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限制抵押房地产不再,不再限制抵押财产的总和年龄和贷款年限,但不会超过其余的住房贷款期限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和套件可以正常的抵押登记手续。
从商品房转移到公共住房没有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抵押物不再限于借款人本人、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姓名。
借款人每月还本付息与借款人及其配偶每月收入之比率,由不超过55%调整至不超过50%。借款人目前有其他贷款的,应当纳入每月还本付息的计算。
02不再禁止提取贷款
《通知》还明确,职工所购房按提高贷款金额超过购房总价(以契税凭证所核定的应纳税额为准),不再禁止偿还贷款提取。
职工家庭已经有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
03离职退出不再需要“离职证书”
《通知》强调,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申请退出数据,购买发票(收据)调整为购置税发票价值。
员工离职后未继续缴纳押金且账户被查封半年后申请提款,不再需要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
员工申请到境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不再需要提供与本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