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12月31日底公司盈利,2019年5月31日做汇算清缴交了所得税,那么盈余公积正常是在汇算清缴后提取还是应该在年底就提取?如果年底提取,汇算清缴交了所得税是不是还得冲回之前的盈余公积?
财务报表问题:如果在汇算清缴后提取盈余公积,2019年1月已经把2018年10-12月财报报出去了,那么我在报18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候,用把盈余公积加到年报里面,调整年报财务报表数据么?
答案:
1、盈余公积应在2018年12月31日提取;虽然汇算清缴在2019年5月31日,在2018年12月31日结账的时候,也应该按照汇算清缴预计调整的金额计提所得税费用。
2、这是前期差错更正,如是重要的应调整2018年报表,不重要的就不用调整。
二、年度终了怎样结转本年利润?
很简单,在年度终了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结转完毕,“本年利润”账户应无余额;如果为净亏损,会计分录的借贷方向相反。
1、盈利时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亏损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三、年度终了怎样结转利润分配?
在年度终了,将净利润按法定程序提取盈余公积、发放红利等分配后,需将“利润分配”账户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除了“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其他明细账户均无余额。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应付股利——XX股东
贷: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2、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应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