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管理再次释放政策红利,自2017年12月2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逐月还贷方式由按月缴存额扣款变更为按月还款额扣款。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变更后,系统自动按月还款额扣划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余额(扣划顺序为先借款人,后借款人配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中以前不能使用的余额部分现在也能用来还款了,如果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额增加,系统会自动提高其逐月还贷的金额,无需本人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也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按照约定的金额偿还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升级后能让缴存职工充分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得到最大化使用,从而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同时,中心对各项业务政策进行再梳理再细化,简化办事流程,取消部分申请表格,减少重复证明材料,优化审批环节,力求时限最短,要件最简,确保公积金业务办理手续更便捷、流程更优化、效率再提高,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地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