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河北省辅警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条例明确辅警的身份性质,同时理顺辅警管理体制,规定将辅警薪酬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保险和日常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条例对辅警职责权限作出限定,规定辅警要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其中,文职辅警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从事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工作。同时,明确辅警不得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不得进行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辅警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开展与执法有关辅助性工作应当全过程记录。
条例规定,辅警招聘实行额度总量控制,总需求量以及额度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总体要求是严格控制队伍规模。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招聘辅警。条例还对招聘流程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强化辅警职业保障,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层级管理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层级评定、解聘续聘、评优评先、层级升降、薪酬调整的依据。特别优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作者:张建林)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新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走上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新轨道。
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包括总则、职责、权利和义务、招聘、管理和监督、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部分,共7章、49条。新疆辅警管理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并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此次立法旨在规范新疆公安机关辅警管理,保障辅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条例明确了辅警的范围和招录办法,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辅警的薪酬福利、表彰奖励、装备被装、教育训练和日常管理等所需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条例还细化了勤务辅警可以从事的11个方面工作和文职辅警可以从事的4个方面工作,以及禁止辅警从事的9个方面工作。条例还就辅警层级管理、考核机制、证件服装标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条例同时明确,新疆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辅警的招聘、使用、管理和监督,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作者:兰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