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共同渡过难关,黄岩自6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起来看具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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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0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03
根据我市租房水平和合理租房面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50%,即月提取额为1500元/人。
04
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期限,在本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即可再次申请。
05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三孩家庭和符合《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办法及实施细则》条件的本市引进人才最高贷款限额也作相应的调整。
上述支持政策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预售或现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的,以契税发票所截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或自建房的,以不动产权证截明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