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称,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利率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对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磐安县提出,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需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提高至25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