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972元,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此次上调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比2016年度,增加了1651元。
通知原文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及下限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
• 缴存基数上限为20972元;
• 缴存基数下限: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举个例子:
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那么,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就是5000元。
5000元×12%=600元(自己交的部分)
加上单位交的部分就应该是:600元×2=1200元
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微信(微信号:cdht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