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关格力没有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根据格力一位已经离职的员工描述,他在格力工作了10年,但直到离职之后才发现格力并没有按时给他缴纳公积金,他只能到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根据珠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这名员工员在2012年2月到2022年1月跟格力电器存在劳动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格力电器公司未按照这名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其足额缴存2012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经协调格力电器,格力正在研究补缴方案,补缴金额正在进一步核算中。
而且根据珠海住房公积金的对媒体透露,这种现象并不是个别现象,其他员工也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至于有多少名员工在格力长期工作但却没有按时缴纳公积金我们无法去核实。
但看到这个新闻的很多网友都表示非常诧异。
格力可是一家很大的企业,而且最近几年利润都比较可观,按理来说这样的企业福利待遇各方面应该很好,但为什么格力却连续10多年没有给员工补交公积金呢?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难处呢?
对这个问题,有很多网友都为格力开脱,他们认为格力已经给员工提供了宿舍,甚至提供了住房,所以没必要给员工缴纳公积金了。
这种观点根本站不住脚跟。
首先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是法律规定的,企业不能违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另外,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给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假如企业没有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这里面有一个特殊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这里所谓的困难,应该指的是企业处于亏损的状态,或者利润比较少的状态,没有足够的能力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这时候在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是可以缓缴。
正因为有了这条规定,所以很多人认为格力就算连续九年多没有给这名员工缴纳工资也合理。
这完全是不顾现实,要知道过去10年格力盈利一直比较强。
从2012年到2022年,格力的净利润分别是73.8亿(2012年),108.7亿(2013年),141.6亿(2014年),125.3亿(2015年),154.6亿(2016年),224亿(2017年),262亿(2018年),247亿(2019年),221.8亿(2020年),156.45亿(2021年前三季度)。
从最近10年格力的净利润来看,格力完全有能力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根本不存在任何困难,所以就不符合人延期缴纳公积金的标准。
那既然格力有能力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而且员工已经跟格力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为什么格力连续10年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呢?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原因?针对这个问题,我估计只有格力自己才清楚。
但不管是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格力没有按时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理由。
也许格力认为他们已经给员工提供了宿舍,甚至给员工提供了住房,比如他们所建造的格力明珠广场就有3000多套房分配给员工,这些住房比公积金更实在。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同情格力,认为他们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可以理解,在这很多人根本就不顾现实,我们来说几个反驳的理由。
第一、格力有8万多名员工,并非每个员工都可以分到房。根据格力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的时候,格力的员工数量大概是8.4万人。
而目前格力建成投入的房子也只不过是3700多套,这里面真正有机会分到房的,基本上都是那些中高层管理以及一些特别优秀的员工,普通员工很难分到。
大多数人目前仍然挤在小宿舍里面,按照目前格力建房的速度来看,大多数人短期内都不可能分到房,有些人甚至有可能等到十几年以上。
而且这些短期内没有机会分到房的大多都是单身,对这些单身人士来说,他们要结婚,而要结婚他们可能对住房有需求。
既然对住房有需求,如果他们有公积金,肯定优先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这样可以节省购房的成本。
第二、格力的员工是流动的。虽然格力是一家很优秀的企业,福利待遇各方面也比较好,但是在白电行业,格力的工资跟美的、TCL,甚至海尔都没法相比,所以过去几年有不少格力员工纷纷跳槽到竞争对手那边去了。
假如格力平时没有给这些员工按时缴纳公积金,在他们辞职之后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或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去投诉没有效果,那格力是不是就可以省掉这部分公积金呢?
第三、格力虽然给部分员工分房,但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目前格力确实给部分员工分房了,而且这房子配套各设施各方面确实不错,但是这些员工只享有房子的使用权,只要他们在格力干到退休,这房子就可以一直住下去。
但这些员工不管干多久,他们终究都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这房子的产权,你不能拿房子去做抵押,更不能把房子卖掉,房子涨价了也跟你无关,这跟自己购买的商品房是有很大区别的。
假如格力按时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这些员工拿公积金去购买一些商品房,他们就可以拥有这些房子的产权,至于房子是抵押还是卖掉,都完全由员工说了算,他们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所以综合各种因素之后,企业不给员工按时缴纳公积金本身就违法,大家不能用各种借口来粉饰这种行为。
假如格力在跟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明确提到要缴纳公积金,但是却没有按时补交,那就构成违法行为。
也许很多人可能说格力不缴纳公积金可能有他们的难处,比如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可以把这部分钱省下来用于研发用于发展。
但这些都不是格力长期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借口,你不能把公司的利益建立在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任何一个正规的企业,你首先要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再去谈发展,一家公司的发展不仅为高层服务,为了投资者服务,同时也要考虑员工的切身利益。
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大有人在,尤其是对民营企业来说,很多企业根本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如果真追究起来很多企业都构成违法行为。
所以相比于其他企业来说,格力至少还给员工缴纳了一些公积金,而且在发现问题之后能够及时补缴,这已经做得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