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的通告。
通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归集余额6,396,932.9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749,582.0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为89.88%。根据《沈阳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中心本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
那么,究竟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流动性系数又是什么?一起来看。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是什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挂钩,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贷款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贷款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
流动性系数又是什么?流动性系数关系到公积金贷款实际上能拿到多少钱。
目前,沈阳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如下: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
但实际上,最终到手的钱,要乘以流动性系数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是:(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还贷系数×贷款年限)×流动性调节系数
所以,当流动性系数为1(贷款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到手的金额为40万乘以1,也就是40万,其他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