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账户管理,充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近期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专项清理工作,集中清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封存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符合销户提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清理方式
1.离职职工、退休职工: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自主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2.死亡职工: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及继承公证书和死亡证明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三、查询方式
1.打开支付宝,找到便民生活应用,点击城市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
2.可关注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个人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
3.可登录漯河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
四、注意事项
自2020年7月1日起,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未及时办理提取销户的长期封存账户依法处理。
-12329嵩山路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公积金窗口:5691172
舞阳县管理部:7223988
临颍县管理部:8666819
责编: 刘赟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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