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发布2020年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购房者关注的相关问题也有了答案。
其中,长沙市民最关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对冲的能否取消?取消按月对冲后能否提取公积金?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回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对冲的可以取消,贷款期间内解除按月对冲协议后,间隔12个月后可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业务,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次对冲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款本息金额。
值得关注的是,当职工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任一还款方式,但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应当一致,借款人应使用同一还款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
若是职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必须办理账户转移吗?月报显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因工作调动或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应及时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合并手续。
此外,职工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相关手续呢?根据回复:职工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将受托银行提供的还款结清凭证提交给长沙公积金中心,长沙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抵押权消灭的证明》交付给职工,职工即可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
根据了解,2020年1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3111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26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49封。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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