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实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一是优化办税流程。财产和行为税原有分税种纳税申报存在“入口多、表单多、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对申报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更加方便纳税人;二是减轻办税负担。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降低纳税人申报错误几率;三是提高办税质效。简并税费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并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通过整合各税种申报表,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足不出户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办税效率。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