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日前我市决定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其中冠以“中国”“中华”“中原”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此次打击重点。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等字样。
此次打击整治的重点为: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河南”“中原”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拨打电话0393-6687126(6687006),或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进行举报。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程申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