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市携手开展司法协作共护嘉陵江生态
新华社成都4月23日电(记者吴光于)记者4月23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四川、陕西、甘肃、重庆四省市11家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根据该协议,宝鸡、汉中、陇南、广元、南充、绵阳、遂宁、巴中、达州、广安、重庆一中院11家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审执协同、能力共建、联合宣传等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配合密切、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嘉陵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格局。
嘉陵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干流流经陕西省、甘肃省、四川省、重庆市,是沿岸城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宗钊表示,四省市携手共建司法协作“朋友圈”,对探索流域环境司法协同治理具有积极意义,将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