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消息,安徽蚌埠市有家长反映,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每个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五河县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责令育英中学立即停止违规收取学生平板电脑费用行为,清退全部已收费用。在前期给予校长李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校董事会限期解聘李良的校长职务。
以推进教改为名,要求所有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者虽然声称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但却按是否购买平板分班,这类事件最近频繁发生。在媒体曝光后,涉事学校都被叫停相关做法,校长也被追究责任,但不排除还有学校依然存在这类问题。其原因是,有的学校错误地理解教育信息化,加之资本介入,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背后存在利益链。要遏制这类事件发生,需要教育部门和学校正确理解信息化,不要以“教育信息化”为名,把学生作为牟利的工具。
首先,不要把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人工智能等同于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必须是教育理念和制度的现代化。教育信息化改革,不能简单地通过把纸质的东西电子化来实现;更不能变相增加学生家庭负担。教育信息化的根本还是要回到教育教学创新上,培养老师引导学生思考和创造的能力。
其次,平板是否应该进课堂、如何进课堂要经过学校慎重的讨论和考虑。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应该是为了解放人而不是约束人。电子产品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使用,不能过多依赖这种衍生的辅助工具。学校教师委员会应进行论证、决策,用于促进教学,而非强化应试,更不能强制要求学生必备。
具体到推进教育信息化,还需要进一步注意两方面问题:
一方面,教育信息化应更多用于提高管理效率,并探索过程性教育评价。如减少学校会议,推进信息公开,跟踪学生学籍变动信息,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等等。就使用平板进行教学而言,应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能由校方单方面决定。
另一方面,如果学校要使用平板教学作为改革实验,应该由学校购买,提供给学生共享使用。在购买时,要公开招标,而不是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文丨熊丙奇)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