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减外资负面清单,进一步对外开放
文/闫肖锋
发于2021.3.29总第989期《中国新闻周刊》
负面清单是指政府为了保护对国家经济至关重要的特定产业或幼稚产业,而列举出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即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清单。在这个清单之外,如果没有法律的相关禁止规定,便可以自由开展双边贸易与投资项目。
近年来,负面清单管理正逐渐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目前,全球已有超过7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如美国、日本、墨西哥和欧盟等,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国在这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尝试推行负面清单改革后,2015年广东、福建、天津自贸试验区也先后实施。2016年9月,中国在总结几个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改革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比较成熟、可以在全国推广的经验做法。负面清单的概念也逐渐从对外投资协定谈判引入到国内经济治理。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对国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是同等待遇,清单之外的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缩减负面清单不但彰显中国坚定不移推进对外开放的决心,也检验中国以法律手段处理市场关系的智慧和能力。展望未来,负面清单管理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提振外商投资信心,也成为外界检视中国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的重要窗口。
从近年实施情况看,新发布的负面清单加快了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例如在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在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在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等等,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获得了稳步增长,仅今年1月~2月国内吸收外资就达1767.6亿元,同比增长31.5%。尤其在疫情后,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不但有助于中国自身经济的回稳复苏,还能有效推动全球贸易投资逐步复苏、回稳,为增强世界经济活力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还要进一步缩减外资负面清单,并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完善负面清单的配套法律法规。需要政府进一步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以期提供法律保障。政府相关部门应构建关于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监管的机制,将国家安全隐患与危害降到最低。
第二,加速负面清单模式的试点与推广。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就是一种压力测试,要逐步推广到全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改革开放深化和经济发展。
第三,提升外资国民待遇的质量,将成为负面清单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政府需出台相关政策制度,消除隐形壁垒,解除不必要的行业保护,为内外资企业发展创建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
第四,加大建设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需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而增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利用权责法定、权责匹配和简政放权原则,对政府权力实行清理规范,将其纳入负面清单,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
国际国内双循环战略要求既要做大国内市场,也是要扩大开放。不断、主动的扩大开放是中国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有利于世界,相信负面清单的缩减会给内外资都带来巨大的机会。
《中国新闻周刊》202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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