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岸线利用结构和布局欠合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分区域分河段制定保护利用规划
科学划定长江岸线生态红线
今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长江保护也成为众多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加强崩岸生态修复,改善水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逐步恢复近岸水域生态系统。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资源环境专委会主任周建军建议通过调整规划、优化管理和技术手段尽量降低工程影响,恢复自然生态功能和提高环境容量。此外,水电行业亟须创新发展,周建军建议主动引领江湖上游地区大规模发展清洁电力,改革水电等利益分配机制,为流域上游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带来可观的资金来源。
现状
珍稀特有物种全面衰退
长江连接着我国西南、华中、华东三大经济区,素有“黄金水道”之称。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与科学利用,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长江大保护战略落实的关键。
根据中国科学院综合科学调查,长江干流岸线总长7897.7千米,利用岸线长2901.8千米,利用率为36.7%。长江岸线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蓄滞洪区、自然滩地、洲滩岸线等生态敏感区,占到整个长江岸线长度的50%。
不过,当前长江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方面的退化令人担忧。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近期公开表示,水生生物是水域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江河湖泊健康状况的终极指标,但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沙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珍稀特有物种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
世界自然基金发布的《长江生命力2020》称,长江上游的鱼类物种数从上世纪80年代的161种减少了46种,鱼类特有种数则从96种减少了27种,长江干流的渔业资源量从1953年的43万吨下降到2011年的8万吨,鄱阳湖的湿地植被面积,在过去的30年里减少了30%。
生态敏感岸段保护不足
周洪宇认为,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涉及水利、环保、农业等多个部门,目前对岸线资源系统研究和高效管理还未完全实现,不合理开发使岸线的生态屏障和保育功能遭到破坏,威胁到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健康及沿岸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长江上、中、下游和主要支流岸线,以及湿地利用的不同类型区,目前还有洲滩湿地恢复存在盲区、生态敏感岸段保护力度不够、岸线利用结构和布局欠合理、不合理占用和干扰现象频发等问题。“洲滩湿地对洪水、堤岸建设等响应敏感,是典型的生态敏感区,应是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开展的区域。”周洪宇说。
此外,长江岸线利用结构和布局也欠合理。目前长江中下游岸线资源中港口码头和工业岸线比例高,大量工业园沿江铺开布局,部分工业园和企业根本无需码头,造成岸线资源浪费。下游部分岸段结构存在失调,自然生态和观光休闲岸线缺乏,面临“临江不见江”的困局。
“目前长江的修复和保护,还没有抓住重点。”周建军认为,当前长江面临的根本问题是生态问题,并非污染,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曾在人大常委会的汇报中指出,目前长江已是优质水体。但现在河流生态问题依然严峻,长江保护不容乐观。
几十年来,长江流域开发治理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开发建设对河流造成了结构性改变,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转等人类活动,改变了河流过程、面貌和自然属性,降低了环境容量,这些是造成当前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建议
降低水利工程对河流的负面影响 恢复自然生态功能提高环境容量
周建军说,河流保护需从源头开始,重点在于降低水利水电工程对河流的破坏,减少不利控制,尽量修复流域自然属性。他认为,河流修复要以保护、集约和自然优先,坚持以非结构措施为主。当前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应重点针对大坝等水利工程造成的重大改变,通过调整规划、优化管理和必要技术手段尽量降低工程负面影响,恢复自然生态功能和提高环境容量。同时必须注意到,修复是人为措施,也具有风险,要严格制止通过工程建设来修复工程问题的不当做法,“绝不能以修复之名造成新的破坏”。
周建军进一步建议,以“水资源工程”重新定位大型水电工程,以全流域安全、水资源和生态需求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行目标。通过“水库挖泥”将水库淤积泥沙和磷等物质逐步转移到下游,消除内源污染、修复下游河流物质通量,实现通量平衡。要综合治理鄱阳湖和增加“引清水入洞庭”,保护河湖联通,提高湖泊环境容量。
同时,利用好现有工程,通过三峡等流域工程调控,在流域江湖之间构建新的安全与生态环境支撑机制,长期维持长江中游河湖稳定格局,保护长江口抵御盐水的能力,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功能和长江生境多样性。
此外,水电行业必须创新发展。周建军认为可以利用其在电力系统中巨大的结构优势,主动引领江湖上游地区光伏等清洁电力大规模发展,通过支持水电从基本能源向结构能源转变,改革水电等利益分配机制,为流域上游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带来巨大的资金来源。“建议除工程建设、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和常规发展等必须支出外,西部水电清洁电力的上网电价直接收入,应主要用于流域绿色发展和河流保护。”周建军说,长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稳定与可持续的投入机制是保障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根本。
明确岸线保护法定范围 开展崩岸生态修复工程
周洪宇建议,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应结合岸线水域陆域综合生态功能,科学划定长江岸线生态红线,明确岸线保护法定范围。同时,要大力开展崩岸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水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逐步恢复近岸水域生态系统,对受损失的鱼类资源采取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降低崩岸应急处理工程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的不良影响。
“目前长江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从最初的港口建设逐步发展到工业、城镇生活、过江通道等多个方面,不可逆的利用方式越来越多。”周洪宇说,应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机制,从流域系统和整体的角度出发,优化布局,提高已建码头、港口的利用效率。根据长江岸线资源不同区段自然基础、开发利用现状、环境生态问题和岸线保护需要,分区域分河段,因地制宜地制定保护和利用规划。
他建议,严控在自然保护地岸线范围内投资硬化性、污染性的旅游和生产项目,严格堤内水产养殖审批,禁止在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岸线范围内挖沙采矿,或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此外,要加大非法码头整治力度,提升已有码头使用效率,实施岸线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精细化管理。
对岸线资源的系统研究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前提。周洪宇和中国科学院研究员王学雷都建议,从长远来看,应将岸线资源科研监测纳入资源学和生态学学科体系,促进岸线及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对岸线及洲滩湿地演变、水沙情势变化等多方面的长期监测系统。针对利用与保护冲突严重、生态问题突出的重点岸段,开展岸线利用的生态影响跟踪评估研究,为长江岸线及湿地保护利用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 【编辑:王思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