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26日电(郭其钰)记者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6日召开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上获悉,《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中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首次将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基础性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两大支撑和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大重点,创设一系列具体制度,规定一系列激励保障措施。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7020亿元,同比增长13%。今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1年将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目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此背景下,为数字经济立法亦是发展之需、发展之要。
如为解决实践中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够、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条例》明确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数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属于公共数据,应当按照公共数据管理要求进行共享和开放。同时建立公共数据的核实和更正制度,规定采集单位对所采集公共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当根据公共数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核实、更正数据。
记者注意到,《条例》将“治理数字化”单列一章,要求用数字赋能政府治理、城乡治理、社会治理,不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具体如关注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要求按照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保障和改善基本服务需求和体验。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此前表示,《条例》创下国内多个“第一”,包括首次明确数字经济的法定概念,首次对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作出法律界定,首次在法律层面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条例针对当下数字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明确了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明确了‘优先发展’‘包容审慎监管’等理念,表明了政府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决心,让企业有了发展信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说。
其表示,数字经济是全新的产业形态,各国都在摸索新型法律制度,《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是对数字经济科学立法观念的践行。(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