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23日在他履新后首次出席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介绍一个有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专项活动。他说,总的看,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何为行政争议?
杨春雷解释说,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发生的争议。实践中,有些行政争议长期得不到实质性解决,不仅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也容易滋生社会戾气,影响社会稳定。
为此,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在此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300余件。“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揪心事。”杨春雷说。
实现“三个推动”
总结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时,杨春雷概括有三个“推动”: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推动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机制;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做实。
他援引数据称,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0件,同比上升59%;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000余件,同比上升115%;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5万余件,同比上升93%。
检察机关亦发挥出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作用,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00余件。
做到“一案三查”
复盘专项活动期间主要做法时,杨春雷说,这项活动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服务“六稳”“六保”。例如,共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390余件,最高检对11件涉民营企业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行政相对人处于弱势地位,容易‘有心结、想不开’。”他说,检察机关对行政争议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社区居民等参与,积极开展公开听证1100余件,占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总数的19%。通过检察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请听证员把理辨明,由检察官把法讲透。
面向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杨春雷说,办理每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都注意评估有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可能性,做到“一案三查”:审查法院的裁判有无错误,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有无违法,审查行政争议化解有无可能,坚决避免就案办案、一抗了之或者不支持了之。(完) 【编辑:孙静波】